3月17日,江苏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博雅楼2401会议室召开“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试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专家研讨会。此次会议聚焦于江苏省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试点项目的核心环节——绩效评价指标的构建与完善,旨在通过科学、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全省试点单位推动保障机制改革和创新提供方向指引。研讨会汇聚了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专干孙雨凡、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副理事长丁勇、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员汪斯斯、南京市教育局特教专干黄景洋、溧阳贝桥学校校长李莉、特殊教育学院院长李拉以及省特教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和部分成员等众多业内专家,针对绩效评价指标的设定展开深度研讨与交流。

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兼省特教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许巧仙在致辞中表示,为深入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江苏省积极响应教育部号召,扎实开展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函》的指导精神,并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江苏省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此次研讨会,正是为了构建一套科学、可操作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来确保试点项目能够精准施策、有效落地,从而为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的全面优化提供坚实支撑。她强调了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性,并对与会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会上,江苏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副主任谈秀菁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详细解读。该指标体系依据教育部试点方案及“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紧扣资源供给、经费保障、队伍建设、数字化建设等主要任务,确立了资源建设、机制建设、经费保障、师资配备、教育质量等五个维度。在资源供给方面,指标明确人口20万以上的县(市、区)应独立设置一所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15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并支持有条件的人口大市建成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或开设孤独症儿童教育部(班)。在经费保障方面,指标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学校8倍以上拨付;同时,落实特教教师绩效工资增量发放政策,逐步实现普通学校资源教师享受专项津贴或奖励。
研讨环节气氛热烈,与会专家结合各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对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及操作性进行了深度讨论。针对数字化赋能,专家们指出应将“智慧校园”升级为“现代化建设”,并将人工智能(AI)应用渗透到课程教学、教师培训及资源配置等各个环节,以体现国家对教育数字化转型的高度重视。在师资待遇这一关键问题上,与会者直击痛点,省内大部分普通学校资源教师的待遇保障问题尚未落实,直接影响了这些持证上岗的资源教师开展融合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专家们建议,指标中应明确“不低于”的标准,并探索通过各市(区、县)特教指导中心发放专项津贴(或奖励)等形式突破政策瓶颈,确保资源教师待遇能够真正落地。
关于评估主体与责任落实,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副理事长丁勇强调,此次试点的核心是评估政府履职情况,特别是县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在资源配置、规划布局及部门协同上的责任。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特殊教育保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此外,针对孤独症教育、送教上门比例及学前与高中入学率等具体指标,专家们也提出了务实建议。会议达成共识,指标设定既要具有引领性和前瞻性,又要兼顾区域差异,确保“跳一跳够得着”,避免因标准过高或过低影响试点效果。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专干孙雨凡表示,此次研讨会是今年第一季度的重要工作,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需在3月底前完善定稿,并以此作为推动和评价各试点单位工作的“指挥棒”。此次研讨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江苏省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试点项目已进入“精细化”实施的新阶段。下一步,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将继续发挥专家组和学科专业优势,进一步深化特殊教育领域的改革创新,努力构建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为特殊儿童少年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教育资源,推动全省特殊教育走在前列。
(文/史萱茹 图/尚海艳 编辑/尚海艳 审核/章小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