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我校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院2019届专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实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拟组织开展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检查时间
各学院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启动的时间和工作进度,适时安排中期检查工作,原则上且宜早不宜晚,最迟于3月底前完成。届时,教务处将安排专家对各学院自查情况统一进行抽查。学院自查时间为3月13日至3月29日;教务处组织专家抽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8日。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
(1)登录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链接:http://lwxt.njts.edu.cn/)完成中期检查材料填写工作。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填写中期检查报告,由指导教师审核中期检查报告并签署详实的指导意见,教学院长审核中期检查。
(2)各学院自行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现场抽查。要求抽取不低于学生总数的20%开展检查。各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成工作小组,可采取现场分组集中审阅的方式,检查学生相关书面材料,必要的时候可听取学生当面汇报。各学院将中期检查方案(检查时间、地点、抽查学生名单、分组情况、审查专家、检查方式等)于检查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
(3)自查结束后,各学院将中期检查总结电子稿和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于2019年3月29日前发至sjjxk551@163.com邮箱,纸质版打印后请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送至博英楼101室。联系人:成老师,联系电话:89668036。
2.教务处组织专家抽查。
(1)专家登录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抽查。
(2)专家抽取一定比例的学生,对其书面材料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学院自查内容。包括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参考文献(或清单)、论文数据采集的过程性材料、毕业论文初稿、毕业设计作品初稿等(有关文件材料需要与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提交的材料相一致)。重点检查开题报告的规范性和落实情况、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内容和环节的开展情况、投入时间和工作量饱满度、初稿完成情况等。同时还需注意,课题进展是否滞后、有无改变课题内容、有无更换指导教师、有无课题工作量太大或不足的情况。学生论文选题如与教师科研项目结合的,要检查其所做工作能否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等问题。
2.教务处抽查内容。查看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结;查看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抽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抽查学生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参考文献(或清单)、论文数据采集的过程性材料、毕业论文初稿、毕业设计作品初稿等相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应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生和指导教师,对于未能按进度安排完成相关工作的学生,应严格要求并加以督促整改。
2.各学院、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以检查为契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
附件 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xlsx
教 务处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