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07浏览:1425设置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程》和《江苏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课题鉴定办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育规划办)将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经完成预期研究任务的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和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参照十二五规划课题相关办法)。

成果鉴定所需前提材料

课题组应提交课题研究的主件、附件等书面或其它材料。主件是必须提供的,包括研究报告或专著和工作报告;附件是指与课题研究相关的一些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查报告、案例等。

、鉴定方式与步骤

鉴定方式主要包括会议评审和通讯评审。

(一)会议评审的主要步骤如下:

由课题组主持人向专家鉴定组汇报课题研究报告和研究工作总结;

课题组研究人员对鉴定组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有关座谈会;

专家发表个人鉴定意见;

休会,召开专家组会议并形成鉴定组的集体意见;

鉴定组组长发表总结性意见并宣读专家鉴定组的鉴定意见;

鉴定组全体成员在“课题成果鉴定书”上签字等。

(二)通讯评审的主要步骤如下:

将课题的有关材料、省教育规划办统一印制的《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函审意见表》(附件5)一并寄(送)至鉴定组专家成员处;

回收各位专家的书面意见,并交鉴定组组长;

由鉴定组组长负责汇总专家意见,形成专家组集体鉴定意见,同时附上每位专家的书面意见。

(三)重大课题必须采用会议评审的鉴定方式,重点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采用会议评审的鉴定方式,重点课题(自筹经费)、立项课题与青年专项课题两种方式都可采用。

四、验收、结题

课题成果鉴定完成后,课题主持人认真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各级管理部门要在相应的地方签署意见。之后,有关管理部门应将完整的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工作总结、课题成果鉴定书原件、申请表原件、函审意见表原件等材料一并送交省规划办复核验收。省教育规划办审核后,将给主持人颁发《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五、提交材料

1.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研究报告或专著一式1份,研究工作总结一式1份,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附件3其中课题组所在单位意见由各二级单位填写)一式1份,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附件4)一式1份,课题成果附件复印件一式1份(封面、目录、全文),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信息表(事关结项证书中的课题组成员)一式1份。2)电子材料:上述材料电子版1份。

2.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行政部门老师自行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3.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1224日。

4.联系人:杨盛伟;办公室:办公楼303室;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1: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程.doc

附件2:江苏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课题鉴定办法(鉴定所需具体要求).doc

附件3:江苏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doc

附件4:江苏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doc

附件5:江苏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函审意见表.doc

附件6: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信息表.xls

附件7: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专家意见模板.doc

 

 

科研处    

201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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