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办好特殊教育”精神,落实《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各项任务,重点解决听力、视力残疾人语言生活和接受教育面临的手语和盲文使用问题。2019年,中国残联设手语和盲文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面向全社会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 重点项目:针对手语、盲文研究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设置,研究期限为2年,项目经费一般不超过20万元。
2.一般项目:围绕解决手语和盲文领域某一特定现实问题设置,研究期限为2年,项目经费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二、项目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应是法人担保的相关单位(依托单位)人员;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手语盲文专项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任关系的真实性(在申报材料中附证明材料复印件),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做出信誉保证。
3.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4.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
在手语和盲文工作领域具有实践经验并做出成绩的个人,可在个人职称、职务或学历上放宽条件。
三、其他申报要求
1.主持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项目未结项者,主持中国残联手语和盲文项目未结项者,在其他部门获批同类项目立项者,不得申报。
2.符合条件的同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项目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限为1人。
3.原则上应组成项目组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跨系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实质性的合作;应用对策性项目,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参与。列为项目组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同一人员同年度最多可参加2个项目组。
5.项目组中听力残疾人或视力残疾人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并有一定数量的相关学科专家。
四、项目申请和审批程序
1.项目申请人应以2019年度中国残联手语和盲文项目指南为依据申报项目,认真、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经依托单位审核签章后报送。
2.项目申请经专家评审组匿名评审,获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的,推荐立项。中国残联教就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可视申报情况直接委托项目或整合申报同一项目的不同申请者协同开展工作。
3.被推荐立项的项目将在中国残联网站上公示,公示通过后,审批立项。立项后的项目由中国残联签发《立项通知书》,并办理其他有关事项和拨付项目经费。
五、材料提交
1.(1)纸质材料:《手语盲文项目申请书》(一式9份,A4单面)和《项目申请承诺书》(一式1份);(2)电子材料:《手语盲文项目申请书》。
2.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行政部门老师自行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3.截止时间:2019年2月27日。
4.联系人:杨盛伟;办公室:办公楼303;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科研处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