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校2018年度科研项目和成果统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间获批立项的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
二、统计内容
1.包括:(1)在国际、国内、港澳台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译文、艺术作品(含文学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以及收入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并正式出版的论文;(2)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教材、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3)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采纳、获得各级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4)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科研成果获奖;(6)主办与参加的学术会议;(7)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横向委托科研项目。
2.只统计列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或被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收录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无正式刊号的(ISSN、CN)刊物、内部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统计,尚未发表(出版)的成果不统计,被取缔的非法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不统计。
3.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只统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发表的成果,其他不统计。
三、统计要求
1.统计公开发表的,标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的成果(用稿通知不统计)。
2.作者必须在科研系统中提交论文、获奖、专著类成果原件的扫描件,并上交专著、编著类的原件1本到科研处审核备案。已在SCI、SSCI、A&HCI、SCIE、EI、CNKI、万方、维普或人大复印资料等数据库收录的论文,请将文章链接粘贴在备注中并上传相关收录证明(pdf格式)。各类成果、项目需录入的基本信息、附件材料见附件1。
3.已发表的论文,如被其他刊物转载、复印,只需录入原刊。对于补白等性质的文章需在论文题目后标明(补白、论点摘编、论点编目)等,并在字数栏写明字数。对于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都是我校老师的文章,只按第一作者登记一次,对于第一作者非我校作者而通讯作者是我校老师的文章,通讯作者需登记。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又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同一篇论文,只作一次统计。
4.专著、编著、教材只统计主要完成人、主编、联合主编,参编者不统计。
5.各级各类项目需录入基本信息。
6.主办科研相关的会议由学院统一录入。个人参加学校以外的学术会议由参加人录入。
四、统计流程与时间安排
1.科研成果统计使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科研管理系统”(最好使用360浏览器),科研管理系统登入路径:学校首页-科研系统,个人使用本人工号登录。录入采取各单位统计,科研处审核的办法。科研人员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本单位科研秘书或科研处相关人员。系统操作流程请见附件2。
2.为确保科研成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请务必按照系统内的规定格式录入。统计结果将作为计算各单位和个人当年科研奖励和项目配套的唯一依据,并用于今后个人的竞争性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等,没有录入系统的项目和成果将不予以配套和奖励。
3、各二级学院(研究院/中心)在12月28日之前,完成本部门教职工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成果录入审核工作。其他有关单位在12月28之前完成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成果录入工作。
五、联系方式
周东生,杨盛伟,联系电话:89668035;办公地点:办公楼303室。
附件1:科研管理系统需上传的附件材料清单与要求(最好使用360浏览器).doc
科研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