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程》和《江苏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课题鉴定办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育规划办)将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经完成预期研究任务的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和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参照“十二五”规划课题相关办法)。
二、成果鉴定所需前提材料
课题组应提交课题研究的主件、附件等书面或其它材料。主件是必须提供的,包括研究报告或专著和工作报告;附件是指与课题研究相关的一些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查报告、案例等。
三、鉴定方式与步骤
鉴定方式主要包括会议评审和通讯评审。
(一)会议评审的主要步骤如下:
由课题组主持人向专家鉴定组汇报课题研究报告和研究工作总结;
课题组研究人员对鉴定组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有关座谈会;
专家发表个人鉴定意见;
休会,召开专家组会议并形成鉴定组的集体意见;
鉴定组组长发表总结性意见并宣读专家鉴定组的鉴定意见;
鉴定组全体成员在“课题成果鉴定书”上签字等。
(二)通讯评审的主要步骤如下:
将课题的有关材料、省教育规划办统一印制的《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函审意见表》(附件5)一并寄(送)至鉴定组专家成员处;
回收各位专家的书面意见,并交鉴定组组长;
由鉴定组组长负责汇总专家意见,形成专家组集体鉴定意见,同时附上每位专家的书面意见。
(三)重大课题必须采用会议评审的鉴定方式,重点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采用会议评审的鉴定方式,重点课题(自筹经费)、立项课题与青年专项课题两种方式都可采用。
四、验收、结题
课题成果鉴定完成后,课题主持人认真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各级管理部门要在相应的地方签署意见。之后,有关管理部门应将完整的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工作总结、课题成果鉴定书原件、申请表原件、函审意见表原件等材料一并送交省规划办复核验收。省教育规划办审核后,将给主持人颁发《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五、提交材料
1.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研究报告或专著一式1份,研究工作总结一式1份,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附件3,其中“课题组所在单位意见”由各二级单位填写)一式1份,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附件4)一式1份,课题成果附件复印件一式1份(封面、目录、全文),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信息表(事关结项证书中的课题组成员)一式1份。(2)电子材料:上述材料电子版1份。
2.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行政部门老师自行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3.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
4.联系人:杨盛伟;办公室:办公楼303室;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2:江苏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课题鉴定办法(鉴定所需具体要求).doc
附件3:江苏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doc
附件4:江苏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doc
附件5:江苏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函审意见表.doc
科研处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