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秋季招标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10-29浏览:1336设置

各有关单位:

 经南京市委宣传部批准,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2018年度秋季项目面向全市社科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研究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开拓新时代南京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服务。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重大、重点、一般(青年)项目。

1、重大项目。侧重南京发展道路和发展战略研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从申报的重点以上项目中圈定。秋季项目安排2个,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5—20万元。

2、重点项目。侧重南京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研究成果必须紧扣南京实际,立足转化应用,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秋季项目安排10个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  

3、一般(青年)项目。兼顾应用对策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类项目的成果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基础理论研究类项目的成果要有深度、有新意。秋季项目安排15个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

三、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

1、重大项目,以及重点项目、一般(青年)项目中的基础理论研究类项目研究时限为一年,应用对策研究时限为半年。

2、项目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并附5000字左右的成果精简版。

3、应用对策研究类项目的核心观点和重要对策建议须刊登于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重要内刊才能结项。如能够提供市级及以上领导相关批示、政策采纳相关文件、实际应用证明等相关资料,可免于结项鉴定并参加优秀项目评选。

4、基础理论研究类的重点项目须有2篇论文(或研究报告)在C刊(含C扩)或省以上主流报刊发表(1500字以上),一般(青年)项目须有1篇论文(或研究报告)在C刊(含C扩)或省以上主流报刊发表(1500字以上)才能结项。发表时须注明为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四、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申报面向南京地区高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党政机关、新型智库公开招标。项目申请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为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项目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以上行政职务)。重点以上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青年)项目侧重(但非必须)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197371日后出生,包括项目组成员)。项目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市社科基金项目,且只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其他市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期最多参与两个市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在研(本公告发布日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市社科基金(市社科规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新项目。曾经承担国家、省、市社科基金(市社科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

4、鼓励高校、党校、社科研究部门、新型智库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五、申报要求

1、本次招标共确定37个选题方向(附件1)。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选题,但申请人可以根据选题方向微调具体申报题目。

2、在南京社科网(http://ass.nanjing.gov.cn/skw)下载《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和申报材料汇总清单。《申请书》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递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加具单位意见和公章。在填写《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评审。

3、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和指导申请者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无科研管理部门的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领导或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统一报送我办。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人不具备申报条件的;选题不符合本公告附件所列选题方向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项目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六、项目评审

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学科组专家会议评审,确定建议立项名单,报南京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定。

根据评审情况,少量达不到资助条件但确有研究价值的项目可转化为立项不资助项目。

七、其他事项

1. 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申请书》(A3双面,中缝装订)及《申报活页》(A4双面)一式3份,申报材料汇总表一式1份,以及《申报承诺书》(附件5)一式1份。(2)电子材料:《申请书》、《申报活页》和申报材料汇总表。

2. 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填制汇总表(签字、盖章),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行政部门老师自行填制汇总表(签字、盖章),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3. 申报截止时间:2018116日。

4. 联系人:杨盛伟;办公室:办公楼303;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1:2018年度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秋季项目选题方向.docx

附件2:2018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秋季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2018年度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秋季项目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4: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

附件5:2018年度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秋季项目申请承诺书.doc

 

科研处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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