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8-06浏览:1271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29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1819号)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18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2018年拟立项后期资助项目(含 重大项目、一般项目)100项,其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项目占10%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4)坚持在改进中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3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参与教育厅遴选。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简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3.2018725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可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经费预算;下载《申请书》模板,填写申报成果介绍推荐人意见,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2)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成果(PDF版本)及相关证明材料,且不得超过30M

4.已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62519525。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 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8@sinoss.net

四、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5.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受本项目资助出版、发表的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五、材料提交

1.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在线打印的《申请书》1份一式2份(A4),申报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一式1份,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1套。同时提交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承诺书一式1份。(2)电子材料:申请书、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以及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填制汇总表(签字、盖章),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行政部门老师自行填制汇总表(签字、盖章),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3.申报截止时间:2018820

4.联系人:杨盛伟;办公室:办公楼301;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2: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供参考,申请书由申报系统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论证内容后生成).doc

     附件3: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供参考,一览表由申报系统生成).xls

     附件4: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附件5: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人承诺书.doc

 

 

科研处   

20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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