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2012-2020年)》(苏教社政〔2012〕9号),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8﹞5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要在注重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水平和创新人才培养能力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和服务导向,围绕国家和我省的战略需求,聚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我省“六个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高层次应用对策研究和战略决策咨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做出贡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机构名称简洁明了,能突出其研究特色,反映有重大意义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选题。
2.学校现有、成立1年以上的实体性研究院(所)或研究中心可独立申报,也可整合校内外资源,重新命名组建新的实体机构申报。
3.申报机构负责人学术造诣高、在省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不鼓励校级领导作为申报机构负责人)。申报机构在所研究领域已有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和成果积累,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能适应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多方需要。
4.鼓励高校申报机构与校外相关单位共建基地,开展合作研究;已建有各类高水平专题数据库、研究案例库的机构可优先申报;上一批重点研究基地培育点也可申报。
5.经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规划办、省社科联等部门批准在建的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基地不能组织申报新的基地。
二、申报限额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重点研究基地面向全省普通高校申报,拟设20个左右,我校限报1个。
三、申报流程
1.各单位按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苏教社政〔2008〕14号)(附件1)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论证、申报参评。
2.各申报单位提交《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附件2)一式6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A4版、按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双面印制、胶装装订)1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上述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1份至科研处邮箱。
3.所有申报材料于2018年4月3日前报送至科研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评审,评审通过的重点研究基地按要求上报终版材料。
联系人:杨盛伟;电话:025-89668035;办公室:办公楼301;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
科研处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