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就做好2018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18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共3类: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含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
二、申报范围和研究周期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是指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与重大需求,或聚焦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的研究项目。本次项目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报课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由申报人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个人学术基础,从下列学科范围中自主确定研究选题:(1)马克思主义;(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以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亲和力、针对性和思想政治教育时代化、科学化水平为主要内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实行自主选题申报。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以推进高校外语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实行按选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
4.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三、申报资格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人资格要求为:
1.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2.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的申报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的申报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宣传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职能部门专职人员、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3.各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组成员不超过4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中署名。未在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申报时不作区分,课题类别最终由专家评审认定。基金项目及专题研究项目不得跨类兼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2)在研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在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人暂停1年申报。
(6)不服从组织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由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重大项目资助额度每项不超过12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8万元,分别于批准立项时拨付批准经费的4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40%,结项验收后拨付20%。各项目依托高校要按一定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由所在高校统筹安排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少于1万元。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和江苏高校外国语教学研究会提供专题研究经费。
五、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我校限报10项。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我校限报30项。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我校限报10项,外语教学专题项目我校限报1项。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各类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由学校组织初审后报送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各高校按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人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并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填报内容进行初审,经学校初审后确定推荐参评项目,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由学校组织评审,报送省教育厅批准认定。经学校评审通过后的项目,须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5)报送省教育厅批准。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参评的10个项目后,报送省教育厅组织评审。
(1)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材料报送要求:各学院请于2018年4月9日前将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题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和《申报一览表》各1份)报送科研处,并将电子版申报书(按照学校+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和申报一览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专题项目和基金项目的材料报送要求:各学院请于2018年4月9日前将申报基金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1份和《申报一览表》1份)报送科研处,并将电子版申报书(按照学校+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和申报一览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3)联系电话:025-89668035,联系人:杨盛伟,办公地点:办公楼301室,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
科 研 处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