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确保2017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核算与发放工作的及时、准确,现要求教职工提交相关成果的原件以供审核。教职工需提交的成果原件包括:
1.收录在中文核心(2014版)、CSSCI期刊论文的刊物原件;论文被SCI、SSCI、EI、CPCI等数据库收录的,提供论文检索报告与刊物原件(电子出版物提供打印稿);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的,提供转载证明与当期刊物原件。
2.著作类成果提交样书1本。
3.科研成果奖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
4.专利(职务发明)证书原件。
5.研究报告被采纳、批示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
以上成果原件除著作类成果与专利证书外,其他原件审阅完毕后即归还。请各位老师在2018年1月4日(本周四)下班前将有关成果材料报送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到科研处301室。机关及其他部门可由个人直接报送到科研处。
联系人:李永康,联系电话:8966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