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19号
各学院:
学期中段集中考试是教学运行的常规性工作,对于加强教学的过程管理、检验教和学的效果具有积极的意义。现就本学期学期中段集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要求
1.考试时间:第10-11周
5月2日13:00-15:00;15:20-17:20;18:30-20:30
5月9日13:00-15:00;15:20-17:20;18:30-20:30
2.考试年级:2015级本科、2016级、2017级。
3.考试科目:所有第9周已经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应在第10-11周完成课程考试,每门课程的考核严格按照本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执行。其中考试课程由开课学院统一安排;考查课程的考试时间报开课学院备案,由任课教师组织完成考试。
4.其他:已经完成教学任务的考试课程,因特殊情况不能在第10-11周安排考试的,请开课学院在排考前向教务处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延迟安排考试。
二、具体安排
1.考试命题应出A、B卷,两份试卷的试题量、难易程度和知识覆盖面等方面应大致相当, A、B卷雷同率不超过20%。请各教研室主任、学院院长认真核定试题量、对试题的科学性进行把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卷审核并签字。
2.已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要求依据教学大纲对学生进行考试。请学院于4月18日(周三)前将《学期中段集中考试课程安排报备表》(附件一)送至教务处,并请学院于考前一周将《试卷统计表》及试卷A、B卷送至教务处。
3.监考安排:每个考场一般安排2名监考教师,原则上超过60名考生的考场增加1名监考教师(考查课除外)。
4.网上成绩录入:根据学校考核成绩管理规定的要求,任课教师需在考试后三天内完成成绩录入。本次成绩录入的时间为5月2日-5月14日。
教务处
二○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_____________学院学期中段集中考试课程安排报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