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科研成果原件的通知

时间:2018-01-02浏览:1258设置

各学院、部门:

   为确保2017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核算与发放工作的及时、准确,现要求教职工提交相关成果的原件以供审核。教职工需提交的成果原件包括:

1.收录在中文核心(2014版)、CSSCI期刊论文的刊物原件;论文被SCISSCIEICPCI等数据库收录的,提供论文检索报告与刊物原件(电子出版物提供打印稿);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的,提供转载证明与当期刊物原件。

2.著作类成果提交样书1本。

3.科研成果奖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

4.专利(职务发明)证书原件。

5.研究报告被采纳、批示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

   以上成果原件除著作类成果与专利证书外,其他原件审阅完毕后即归还。请各位老师在201814日(本周四)下班前将有关成果材料报送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到科研处301室。机关及其他部门可由个人直接报送到科研处。

    联系人:李永康,联系电话:8966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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